回复 金海浅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小调轻哼: 这部《乱轮小说》夏汐诺第一次见厉枭,是在爷爷的葬礼上,他来了,穿着灰色海青居士服,在灵前上了一炷香,念了一段她听不懂的经文。夏汐诺第二次见厉枭,是在她的订婚宴上,他来了,依旧是那件灰色海清居士服,飘逸的如同谪仙。他一来就硬生生的打断了准新郎的一条腿,还踩着人家的肩膀怒斥道:“小兔崽子,谁给你的胆子,我的人你也敢肖想!”他又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你若不度我成佛,我便度你成魔!我今儿把话撂在这,谁再敢动我的人,我就直接超度你进十八层地狱!”厉枭发完威,拉着夏汐诺便走。宴会大厅瞬间哗然!搅局的见得多了,却没见过这么搅局的,
回复 爆炒鱼子酱 : 夏明,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无意中得到了一款系统。夏明牛逼了!比医术?行,我不会,但是到了第二天,神医也干不过他。比武力?行,今天我还不是你的对手,到了第二天,大宗师也要甘拜下风。比篮球?好啊,我是融合了世界是最强篮球明星的男人,我会怕你?比老婆,那更好,我有漂亮的林总裁,还有一个跟玫瑰似的大小姐,各个都倍漂亮,你咋跟我比?……你们辛辛苦苦的学技能,装逼,但是我不同,我有了全能系统,什么样的技能没有?只要我愿意,大罗神仙也挡不住。用夏明的话说:“只要系统在手,天下我有。”我叫夏明,我为自己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