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淡水鲈鱼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妄想境界: 这部《搜同上不去了》娘受vs渣攻,深度无敌狗血文,扛得住的都是条汉子~~!编辑评价:李程秀,小小年纪尝尽生活的苦涩,渴望被爱。邵群身世显赫,二世祖顽劣不羁的性格在中学时期发挥到极致,由于好奇而接近,从欺负到被吸引,青涩的感情发生在错误的时期,注定了伤害。本想抛开一切重新开始,然而再次的相遇究竟是幸福的开端还是伤害的继续?作者采用插叙的手法,用两人再次相遇作为开端,用回忆的方式引出中学时期一切的源头。其中对于心理变化的描写非常精彩,使得人物形象更加立体饱满,性格软弱又有些娘娘腔的少年李程秀和嚣张跋扈的二世祖邵群,还有一群热衷于
回复 胭锦 : 影评人何度穿越了,当两个世界的何度记忆融合后,他发现这个世界的自己竟然是一个娱乐公司还未出道的练习生,还有一个青梅竹马十多年的暗恋对象!!!……影评人们:“这个人就奇怪,自己拍自己演的电影自己还来写影评,你都写了我们写什么???Σ(?д?|||)??”up主们:“你个明星能不能不要来和我们up抢饭碗?(?`⊿′)?”乐评人们:“他倒是不和我们抢饭碗,但能不能叫他多写点歌,你是不是忘记你是以唱作人出道的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