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百刹 : 乐韵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华夏最优秀的医生。 好运来了挡不住,高考前无意间开启一个系统,双眼获得魔力,看一眼就知人或物有无生病,病在哪个部位。 系统空间种出来的药材吃一口,力气充盈,吃一样,身体倍儿棒,乃医生成神之必备神器。 一直为当杏林国手而奋斗的乐韵,简直乐晕了。 只是,现实很骨感,系统是半残的,需要吃东西维持,它不吃金不吃银,要吃有灵气的翡翠玉石,异珍奇宝等高大上的东东。 从此,乐姑娘在成为旷世女神医的道路上又多了一项任务—帮系统找粮食。”
回复 长胜之虎: 这部《N间房》‘糟粕’重生,要夫妻和乐,要儿女绕膝,更要吊打渣男贱女!懦弱又倒霉的她,将人生活成了一声叹息,也害那人和她俩的孩子们成了悲剧人物。重生归来,她要把强势刻在骨子里!灾害连连,果腹成难题?不怕,咱植系异能在手,分分钟种子变稻穗,大米白面随便造!熊孩子忘恩负义?哼,打从娘胎里就开始教育,定要他把知恩、感恩记在心里。高枝女生不出来孩子,想抢咱的娃?呵呵,某女挽袖冷哼:她可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哭着说不愿的刘淑珍了!不怕死的,便来战吧!某忠犬:媳妇,打架这种粗鲁事怎么能脏了你的手?放着我来!小萝卜头一二三四五六齐齐拎棒:还有我们,还有我们,妈,咱们哥几个跟你都是一条藤上哒!
回复 码个铲铲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