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草莓饭团 : “觉醒者敏捷达到10点,就能跑出10米/秒的速度;那7900点敏捷,不就是7900米/秒?这就是第一宇宙速度啊。真的要上天啊!”“这么算下来的话,力量破亿的话,是不是能一拳歼星?”“醒醒,你只是个敏捷10的菜鸟,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什么?安静的看会电视新闻不行吗?”一个声音把方源打回现实。电视新闻:华夏海军舰队出动女娲级星源动力航母战斗群,在太平洋第一岛链展开军事行动,从裂隙星兽口中夺回了第一岛链的控制权。这个世界疯了……”
回复 路过的品红: 这部《cccc 36》“夜辉,从今天起你就是狐仙一族的圣女了。”她天生便是九尾仙狐,起名夜辉,寓意带着族人步往光明。“他们若敢再伤你一毫,我定倾尽我全力,至他们于死地。”他,痴情太子,所为只为伊人倾心。“夜辉......”“别叫我夜辉,我是辉夜姬。”他与她终究难逃这一劫。当兵刃相向,他最终微笑着说出一句话:“我......还是......爱着你啊......”
回复 冬日之阳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