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叶语悠然 : 明德中学的校草又野又狂,是个唯我独尊的二世祖,整天摆着张生人勿近的脸。直到有一天他抱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奶娃来上学。“爸爸,打架不如看动画片,陪我追新番吧!”“爸爸,吸烟有害健康,棒棒糖可甜了,你尝尝?”“爸爸,这道题没听懂,再给我讲一下嘛!”当校霸变成超级奶爸,男神团个个对她宠爱有加,连死对头的小魔王弟弟也来凑热闹。“小鬼,后面排队!”一本正经的小少年牵起她小手,“这些情书送你,玥宝我要。””
回复 不是周小爱: 这部《樱进利亚》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江初 : 夏摇光,北斗通讯公司的执行总裁,原本应该赚着别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享受着人生赢家应该有的生活,可是,却因为哥哥的失踪,陷入了一场大自然为他精心打造的一场玩笑之中。为了寻找哥哥,夏摇光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剑齿虎、猛犸象、泰坦鸟……甚至连霸王龙都来掺和一脚,各种凶残的史前恐兽纷纷出现在现代城市之中,这个世界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一场人与自然的博弈,或许应该说人与人性的厮杀,人类的结局又是怎样?毁灭,还是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