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高山日初 : 上古传闻,人有三魂七魄,凡人称之为鬼魂,修士名之为元神!但不论是凡人还是修士,身死之后的魂魄,都没有人真正见过。巧合之下,牧径路穿越来到玄微大陆,寻找归家的路上,同时踏着荆棘,重建地府。这里有稀奇古怪的山海经记载的妖怪、异族,还有以棋布阵,以画伤人的各式修士。偶尔的诙谐,希望各位看官喜欢。书友群:729480113等待各位进群提意见。”
回复 大昊弟: 这部《18x漫画》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萧鹤 : 如果我E的够快,队友的?就追不上我! 这是一名毫无节操的英雄联盟亚索玩家,穿越到火影世界,成为木叶白牙的弟弟,旗木卡卡西的叔叔的故事,作为编号4396的木叶忍者,他将给旗木这个充满悲伤的姓氏带来怎样的快乐呢?敬请期待! 新人新书,请多支持, 哈撒尅~~。